梅毒治疗期间是不可以怀孕的。
孕妇患有梅毒无论是有明显症状还是只在潜伏期的孕妇患者,对于自己的胎儿都存在着极大地危害。尤其是早期梅毒的孕妇患者,是胎儿受到感染机会更大的时期。因为在怀孕期间,梅毒螺旋藻可以通过胎盘从而进入婴儿的体内,很容易导致胎儿的流产或者早产现象的发生,即便是顺利产下婴儿,也可能换有梅毒。这对于孕妇还是婴儿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素。所以孕妇如果患有梅毒应该及早治疗。
2.1、梅毒对妊娠的影响
患梅毒的女性一般情况下很难受孕。
梅毒的准妈妈非常容易会出现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先天性梅毒儿的情况。
梅毒准妈妈如果没有经过彻底治疗的话,仅有1/6的机会分娩正常新生儿。
准妈妈患有梅毒的时间和受孕距离愈近,胎儿受感染的机会愈大。
患有梅毒的准妈妈第1、2胎一般会出现流产或死胎,第3胎分娩先天性梅毒儿,第4胎才能获得一个正常健康的婴儿。
2.2、梅毒对胎儿的损害
梅毒是性传播疾病,先天性梅毒又叫做胎传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或苍白密螺旋体从母亲血流通过胎盘及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传染给胎儿的。
如果没有治愈的话,一般都会产出先天性梅毒患儿。自妊娠4个月至分娩,病原体都能够让胎儿受到感染。
怀孕期间,如果通过适量的青霉素治疗,仅有1%左右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
严格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以避免婚后怀孕期才被发现患梅毒。对已接受抗梅毒治疗已愈的妇女,要嘱其在妊娠期进行复查、复治。
严格执行产前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梅毒时,不论既往是否接受抗梅毒治疗,均应给于抗梅治疗。
患有梅毒的孕妇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接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肌注,连续?0日为1疗程;在妊娠末?个月,再给于同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个疗程。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胎儿免于受染,妊娠后期治疗是为了已受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如果在妊娠第6个月才发现患有梅毒,当即给于普鲁卡因青霉素G1个疗程,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1疗程。
1、多吃维生素的食物
梅毒患者在生活中要多吃一些维生素的食物,维生素C对于提高身体的免疫力有着很好的作用,这样的食物有胡萝卜、菠菜、小白菜和韭菜等。
还需要食用含维生素A的食物。维生素A对于维持上皮组织的正常功能和结构的完善,促进生长发育起重要作用。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有胡萝卜、菠菜、小白菜、韭菜、苋菜、西兰花、空心菜、芥菜、苜蓿、马兰头、金针菜、茴香菜、香菜、芥蓝、杏等。
食用含维生素B2的食物。多吃含维生素B2丰富的食物也对脂溢性脱发有一定效果。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多吃些一些富含维生素B6的食物,例如有马铃薯、蚕豆、青鱼、橘子、芝麻等。
2、多吃蛋白质的食物
梅毒患者在生活中要多吃一些蛋白质的食物,这是因为这些食物对提高身体的免疫力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能够对抗梅毒的恶化发展。
3、禁忌进食辛辣的食物
梅毒患者在生活中要禁止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这是因为这些食物对身体有一定的刺激性,能够加重病情,因此要禁止食用。
二期梅毒患者应少食动物脂肪、甜食及辛辣刺激性食物。忌烟酒。
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
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
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