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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2014-01-16阅读:9518 学员编辑 收藏
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遵循金元时期总结概括出来,沿用至今的“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的内容是: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

黎芦反人参、沙参、玄参、丹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的内容是: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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