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疾病库 >> 护理治疗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酚类中毒——甲酚(煤酚)
2015-12-24阅读:9042 学员编辑 收藏

小编导读:皮肤、胃肠道或呼吸道黏膜刺激和腐蚀症状,肌肉无力,中枢神经抑制症状,肺水肿,呼吸衰竭,昏迷,肝、肾功能障碍等。该品的腐蚀和刺激作用较强,皮肤接触可致灼伤和皮炎,个别人对甲酚有过敏反应。……

诊断:

甲酚(煤酚)中毒

毒理:

甲酚属高毒类,可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常见中毒原因为误服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皮肤污染。急性毒作用与苯酚相似。成人口服致死量约10g,但有内服来苏儿3g致死者。

临床表现:

皮肤、胃肠道或呼吸道黏膜刺激和腐蚀症状,肌肉无力,中枢神经抑制症状,肺水肿,呼吸衰竭,昏迷,肝、肾功能障碍等。该品的腐蚀和刺激作用较强,皮肤接触可致灼伤和皮炎,个别人对甲酚有过敏反应。

急诊处理:

对症疗法:注意防治肺水肿,保护心肌,防治肝、肾功能损害。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