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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性生活过度
2016-09-13阅读:10141 学员编辑 收藏

一、性生活过度的危害

1、会使体质变差

中医养生强调节欲养精,如果恣情纵欲,可能导致体内的精气过多外泄,从而使机体抗病能力下降,引发各种疾病。严重者会出现腰酸腿软,严重时还会出现耳鸣、全身不适等症状。与此同时,思维能力、记忆力也会每况愈下。

2、性器官“早衰”

连续的性生活会加重性器官的负担,使得性器官过早“衰老”,敏感性降低,引起性功能衰退。

3、降低性爱满意度

有研究发现,在同一天的不同性爱中,第一次满意度最高,以后每一次满意度都会有所下降,甚至会引起一方反感。细水长流的性爱才让人期待。

性生活过度的危害

4、引起性功能障碍

男性性生活过于频繁,会延长射精时间,长此以往还可能引发不射精、射精时间迟缓、勃起功能障碍等问题。

5、降低怀孕几率

性生活过频会增加不孕不育的几率,因为精液变稀,精子质量会下降。

二、夫妻性生活注意8大禁忌

1、在女性的生理期、怀孕初期及末期不宜夫妻生活。月经期间女性阴道分泌液被经血中和成碱性,成为良好的细菌培养基,同时子宫内膜脱落,子宫内有伤口,子宫口又微开,同房易将细菌带入,引起生殖器官发炎。如果原来就有慢性盆腔炎者,经期性交更会引起急性发作。

2、忌准备不充分、匆忙性交,有些人不懂得女子性生理特点,不做好准备工作就急于性交,或因时间仓促,匆匆而就,草率收兵。这些做法都不能使女方达到高潮,不但对性生活产生不了兴趣,反而带来了痛苦,是女子产生性冷淡的主要原因。

3、忌饱食或饥饿时性交,饱食后,血液流向肠胃,大脑和其他器官则相对供血不足;相反,饥饿时,人的体力下降,精力不充沛。因此,饱食或饥饿时性交往往也达不到性满足。即使勉强获得性的满足,也不利于身体的健康。

4、疲劳时不宜夫妻生活。性生活要消耗一定的体力和精力,精神或身体疲惫时过性生活往往达不到高潮,收不到双方满意的效果,特别是劳累后立即过性生活,会损害健康,还可能给以后的性生活留下不好的印象。

5、存在生殖道感染等疾病或严重器质性疾患时不宜夫妻生活。男女双方患有性传播疾病时,应暂停性生活,并及时同查同治,以免疾病加重或反复发作;男性存在严重的器质性疾病,如严重的心脏病、结核感染严重时期时,也应听从医生建议,暂停性生活。

6、醉酒后不宜夫妻生活。酒后尤其是大量饮用烈性酒后,会导致男方阴茎勃起不坚或早泄,同时易令女方反感,影响性生活质量,妨碍性生活和谐。

7、心情不悦时不宜夫妻生活。情绪不佳时勉强过性生活,不仅不会和谐,还会使情绪不佳的一方产生反感;如反复发生,可能会导致女方性冷淡或男方阳痿。

8、饱食或饥饿不宜夫妻生活。饱食时胃肠道充盈并充血,大脑及全身其他器官的血液相对供应不足,因此,不宜在刚刚吃完饭后就过性生活。同样,饥肠辘辘时,人的体力下降,精力不充沛,此时过性生活,往往也不易达到满意的效果。

三、女性在五种情况下不宜性交

1、在妊娠最初3个月和最后3个月要禁房事。妊娠初期,胎盘在子官里未长牢,同房易刺激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在妊娠后期,同房易引起早产、子宫出血或产褥热。妊娠的其余月份性生活也要节制,动作不应剧烈,不要过分压迫女性腹部。

2、分娩后至子宫复原以前(约6~7周),要杜绝同房,否则,会引起生殖器官发炎,子宫出血或妨碍会阴、阴道伤口的愈合和产后恢复。如果产后阴道血性分泌物(恶露)持续时间较长,则节欲时间也要相应延长。会阴切开术之产妇,一般要2个月之后才能同房,并且要视伤口情况而定。剖宫产后3个月内不要同房,以防止受孕和子宫出血感染。

3、流产后禁房事。孕早期(前12周)流产后应禁房事一个月;孕中期(中间16周)流产后应禁房事一个半月;孕晚期(最后12周)引产及分娩后应禁房事两个月,期间注意饮食、休息、增强营养。其中有习惯性流产患者,有时也与妊娠后的不当同房有关,所以习惯性流产的妇女一旦再次怀孕,要绝对禁止同房。

4、严重的月经不调不宜同房。经期延长,经血量大,周期特别紊乱时,最好调经后再恢复性生活,否则在性刺激的影响下,有时月经不调现象反而会加重。

5、月经期间不要同房。在月经期阴道原来酸性分泌液被经血中和成碱性,成为良好的细菌培养基,经期同房易将细菌带入,此时女性免疫力会下降,一旦感染,引起生殖器官发炎,就容易使女性患上子宫内膜炎、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腺病、盆腔炎,也可能在体内形成抗精子抗体等,严重危害女性健康,甚至导致不孕的发生。如果原来就有慢性盆腔炎者,经期同房更会引起急性发作;经期同房也可加重子宫充血,使经血增多、经期延长或经期不适加重。同时,也将导致男性炎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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