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养生文化 >> 保健学堂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小心:隔夜食物有损健康
2012-07-16阅读:9595 学员编辑 收藏

导读:节俭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对于隔夜食物我们也本着能不浪费就不浪费的原则。但是,为了饮食健康,我们必须明白有些隔夜食物是绝对不能吃的,它们严重的危害我们的健康,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不能吃的隔夜食物有哪些。

1、隔夜茶不能喝 隔夜茶因时间过久,维生素大多已丧失,且茶汤中的蛋白质、糖类等会成为细菌、霉菌繁殖的养料,所以,人们通常认为隔夜茶不能喝。 小心:隔夜食物有损健康
隔夜茶不能喝 2、隔夜银耳能不能吃? 银耳汤是一种高级营养补品,但一过夜,营养成分就会减少并产生有害成分。因为不论是室内栽培的银耳和椴木野外栽培的银耳都含有较多的硝酸盐类,经煮熟后如放的时间比较久,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硝酸盐会还原成亚硝酸盐。 人喝了这种汤,亚硝酸就自然地进入血液循环、血液里的红血球里有血红蛋白,能携带大量的氧气供机体需要。但是亚硝酸起反作用,使人体中正常的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丧失携带氧气的能力,造成人体缺乏正常的造血功能! 3、隔夜开水都不能喝? 把自来水烧开3~5分钟,亚硝酸盐和氯化物等有害物的含量最低,最适合人们饮用。喝隔夜开水: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可形成致癌的亚硝胺。有专家发现,开水中的亚硝酸盐含量较生水为高。而且反复多次煮沸时间过长或超过24小时的开水,亚硝酸盐的含量均明显升高。开水放置24小时后,亚硝酸盐含量是刚烧开时的1.3倍。 我国居民有爱喝开水的习惯,最好是现烧现喝或只喝当天的开水。也不要喝煮沸时间过长的开水。 小心:隔夜食物有损健康
隔夜鸡蛋可以吃 4、隔夜的鸡蛋不能吃? 隔夜鸡蛋,可以吃吗? 北方人:可以,君不见茶叶蛋通街卖! 南方人:不可以,特别是男人,因为会得小肠气、阴囊肿大! 科学家:不一定!因为鸡蛋如果没有完全熟透,未熟的蛋黄隔夜之后食用,在保存不当的情形下,营养的东西容易滋生细菌,因此会有害健康,例如:造成肠 胃不适、胀气等情形。但是如果食物(蛋)已经熟透,而且以低温(一般冷藏的温度)密封保存得当,一般可以保存48个小时都没问题。 从科学家的提示中我们可以知道:鸡蛋隔夜能不能吃,不单单要看是否加热了,而是要在第一次煮鸡蛋的时候把鸡蛋给煮熟了,只有在第一次煮鸡蛋煮熟之后,隔夜再煮熟吃是没有问题的 茶叶蛋也就是这个道理,可能大家不知道,茶叶蛋是煮俩遍的,第一遍煮熟,第二遍将蛋皮敲碎,加茶叶等辅料,再煮,所以茶叶蛋肯定是熟的,现在有些人爱吃半生半熟的鸡蛋,(蛋黄是半液体状)那种鸡蛋就不能隔夜吃了,即使第二次煮熟了,也不要吃了。 5、隔夜叶菜不要吃! 由于部分绿叶类蔬菜中含有较多的硝酸盐类,煮熟后如果放置的时间过久,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硝酸盐便会还原成亚硝酸盐,有致癌作用,加热也不能去除。通常茎叶类蔬菜硝酸盐含量最高,瓜类蔬菜稍低,根茎类和花菜类居中。 因此,如果同时购买了不同种类的蔬菜,应该先吃茎叶类的,比如大白菜、菠菜等。如果准备多做一些菜第二天热着吃的话,应尽量少做茎叶类蔬菜,而选择瓜类蔬菜。 小心:隔夜食物有损健康
隔夜卤味不要吃 6、家庭卤味糟货不要隔夜吃 卤味和糟货都是上海市民喜欢吃的时令菜,不少市民还喜欢把吃剩下的卤味糟货放冰箱“过夜”,可这种做法有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春夏季节吃卤味糟货不要隔夜。散装卤味是要当天吃完,不可隔夜的。 从食品安全角度讲,这是不卫生的,可能的话最好不要吃隔夜糟货。食品专家提醒,即使放在冰箱里的食物,也并非绝对“保险”。冰箱里易孳生霉菌,还有嗜冷菌等。 7、海鲜品不能隔夜 不该食用的隔夜食物有鱼、海鲜、绿叶蔬菜、凉拌菜等。鱼和海鲜隔夜后易产生蛋白质降解物,会损伤肝、肾功能。绿叶蔬菜中含有不同量的硝酸盐,烹饪过度或放的时间过长,不仅蔬菜会发黄、变味,硝酸盐还会被细菌还原成有毒的亚硝酸盐,有致癌的作用。 小心:隔夜食物有损健康
隔夜汤要慎喝 8、隔夜汤怎么办? 广东人喜欢煲汤,喝不完的汤放入冰箱里,第二天煮滚了再喝。这种隔夜汤对身体好吗? 健康吃法: 最好的保存方法是汤底不要放盐之类的调味料,煮好汤用干净的勺子勺出当天要喝的,喝不完的,最好是用瓦锅存放在冰箱里。因为剩汤长时间盛在铝锅、不锈钢锅内,易发生化学反应,应盛放在玻璃或陶瓷器皿中。 温馨提示:为了健康饮食,我们应该避免吃这些隔夜食物,如果不得不吃一些隔夜食物,那么最好选择一些瓜类的蔬菜。

导读:食物中毒,对人的健康有着极大的影响,重者危及生命,生活中还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夏季如何避免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有哪些表现形式?这种生活常识,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食物中毒的症状

临床上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是一般都具有以下流行学和临床特征:

1、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

2、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

3、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病从口入 食物安全需把关
注意饮食

4、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

5、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二、食物中毒的类型

1、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炎热季节,因为气温高适宜细菌生长繁殖,且炎热季节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对疾病的易感性增加。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病率高,但病人恢复较快,预后良好。

病从口入 食物安全需把关
预防疾病,从卫生做起

2、真菌毒素食物中毒

真菌毒素食物中毒主要因食入被霉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其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季节性和波动性。

霉变甘蔗中毒,在我国多发生于2—3月的北方省份。甘蔗霉变的原因是由于广东、广西等地11月份收割的甘蔗运至北方储存,第二年春季温度升高,导致部分甘蔗霉变。所以,在甘蔗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霉变,存放时间一般不要超过2周,甘蔗霉变后不能食用。

3、植物性食物中毒

引起植物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有三种:一是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等;二是将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其三,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用的植物性食品,如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

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避免植物性食物中毒的方法就是了解相当常识,避免引起此种情况的发生。

病从口入 食物安全需把关
食物中毒预防小措施

4、动物性食物中毒

引起动物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有两种:其一,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作食品,如河豚鱼、猪甲状腺等;其二,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贝类、鲐鱼等。

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贝类中毒和鱼胆中毒。

5、化学性食物中毒

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有四种:一是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如被农药、杀鼠药污染的食品;二是被误认为是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工业酒精、亚硝酸盐等;三是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如吊白块加入面粉增白、甲醛加入水发产品中防腐、三邻甲苯磷酸酯作为食品机械润滑油等;四为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等。

化学性食物中毒来势凶猛,发病率高,发病率几乎100%,病死率高,如处理不及时,常会造成死亡,酿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通常无地域性、季节性,也无传染性,常是群体发病,病人都有进食某种食品的病史,并且临床表现相同。

病从口入 食物安全需把关
水果必须要清洗

结语:夏天喜欢在外面吃饭的朋友,尽量选择大型的饭店,平时应食用经过高温处理的熟食,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饭前一定要洗手,养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才能避免引起食物中毒。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