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江西萍乡一家长投诉,小孩在光丰小学附属幼儿园读书,身上多部位被老师打青。当天,学校负责人回应:情况属实,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涉事老师被辞退。
昨日,江西萍乡一家长投诉,称自己的小孩在光丰小学附属幼儿园读书,身上多部位被老师打青。当天,学校负责人作出回应:情况属实,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涉事老师已被辞退。
反映:幼儿园小孩被打伤
“我家小孩在萍乡开发区光丰小学附属幼儿园读大班,昨天下课回来后,发现她小腿及手臂部位有淤青。”杨女士介绍,事发后老师未及时处理,还不准小孩告诉家长。
从杨女士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孩子的小腿、手臂有可见青淤。杨女士坦言,以往只有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老师殴打小孩的事情,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冬天穿了这么多的衣服都被打成这样,那是要用多大的力气啊?”
有知情人士介绍,光丰小学是一所管理十分严格的小学,在某些领域是全市其它学校参观学习的对象。
回应:已辞退涉事老师
1月6日10时左右,光丰小学一钟姓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相关投诉,正组织工作人员紧急核实。
下午15时,光丰小学负责人回应,该校附属幼儿园确有一名老师在1月5日下午上课时因情绪失控,对4-5名幼儿园学生进行殴打。事情因何而起?该负责人表示不便透露,只是强调该老师经验不足,导致情绪失控。
“教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涉事老师已被辞退。”该负责人表示,经检查,小孩身体已无大碍,医生确诊为轻度皮外伤。此外,该校已聘请萍乡权威心理专家对被殴打的小孩进行心理疏导,希望能最大程度上减少被打孩子的心理阴影。
如果自己孩子遇到被老师殴打事件,该如何维权?
首先,家长可以选择和幼儿园及老师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因为孩子尚未成年,所以家长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又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是否判令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赔偿数额,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包括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律师提醒
对家长而言,在发现孩子身体上的异常损伤后,除了立即送医治疗外,还应及时拍照以保留证据。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等相关收据也要注意保存,起诉时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用以证明侵害的事实。
对幼儿园而言,在雇佣老师的时候不但要仔细审查其执业资格,还应注意考核其心理素质是否健康。
另外,在园区内要尽量实现无死角的监控,因为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可以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