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养生人群 >> 孕妇保健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卵巢囊肿,怀孕
2017-06-10阅读:9245 学员编辑 收藏
一、t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二、卵巢囊肿的症状
三、卵巢囊肿食疗方

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1、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首先要先确定卵巢是否真的有囊肿。因为女性在排卵期间,由于卵泡的增大,卵巢会比平时大一些,这时的B超结果容易造成假象。可在月经干净后到医院重新做B超检查,以确定卵巢真实的大小。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如果患者还没有妊娠,卵巢囊肿小于5公分的不手术,但要定期复查,一般间隔3-6个月时间。此时患者也可以怀孕,但一定要记得定期复查。如果发现囊肿增大大于6公分,就需要进行手术切除,以排除恶性肿瘤的发生。手术可安排在流产几率较小的妊娠中期,也就是妊娠3-4个月时进行。

如果患者已经妊娠早期,B超结果也显示有卵巢囊肿,且大小在5-6公分左右,此时需先观察一段时间。因为这时的囊肿可能是生理性囊肿,它有可能随着妊娠的继续而消失。

2、女性患上卵巢囊肿的常见原因

女性长期的饮食结构、生活作息混乱、心理压力过大等因素造成体质过度酸化,人体整体的机能下降,引起肾虚,肝肾同源,肾卵巢囊肿病理虚肝亦虚,进而引起下焦代谢循环变慢,造成卵巢疾病和内分泌失调,免疫功能下降,从而发展为卵巢组织异常增生,终致卵巢囊肿。甚至癌变,这是引发卵巢囊肿的原因之一。

环境及生活方式因素:食物的污染,如蔬菜等使用的植物生长激素、家禽等饲料配方饲养中含有瘦肉精类的激素成分。

内分泌:卵巢虽小,却是产生卵子并排卵、内分泌激素、平衡内分泌的重要器官,卵巢肿瘤多发生于内分泌旺盛的生育年龄。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3、卵巢囊肿的检查有哪些项目

红外热象图检查:是根据正常人体内存在红外辐射和乳腺癌组织增值快,代谢旺盛,血迈较正常丰富,因而比周围正常组织能产生更强的红外辐射的特点,用红外热成象技术把乳腺表面的温差变成肉眼可见的图像。

多处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对诊断上皮增生症有较大价值,结合X线透视下定位穿刺活检,诊断正确率很好,但对怀疑癌变的病例,最后确诊有赖于组织切片。

B型超声波:对乳腺的肿块诊断准确率90%左右,超生皮显示增生部位无均匀的低回声区,以及无回声的囊肿,B超对乳腺增生疾病随访很方便,也无创伤。因检测技术的高低差异很大,应结合临床诊断。

卵巢囊肿的症状

1、早期症状

典型症状:无明显临床表现,下腹不适感、月经紊乱等。

卵巢囊肿在早期并无明显的临床表现,患者往往因其他疾病就医,而在行妇科检查时才被发现。以后随着肿瘤的生长,患者有所感觉,其症状与体征因肿瘤的性质、大小、发展、有无继发变性或并发症而不同。患者未触及下腹肿块前的最初症状是下腹不适感,表现为下腹或骼窝部充胀、下坠感。按腹部而发现腹内有肿物,感觉腹痛,月经出现紊乱,囊肿若发生扭转,则有严重腹痛腹帐、呼吸困难、食欲降低、恶心及发热等。较大的囊肿会对膀胱附近造成压迫,引起尿频和排尿困难。怀孕后卵巢囊肿会消失吗

2、腹部肿块

中等以下的腹内肿块,如无并发症或恶变,其最大特点为可动性,往往能自盆腔推移至腹腔。肿块一般无触痛,但如有并发症或恶变,则不仅肿块本身有压痛,甚至出现腹膜刺激症状。

3、腹水征

腹水存在常为恶性肿瘤的特征,但良性囊肿如卵巢纤维瘤及乳头状囊腺瘤亦可产生腹水。

4、内分泌症状

如多毛、声音变粗、阴蒂肥大等为男性化囊肿。

5、恶病质

其特征是腹部极度膨大、显着消瘦、痛苦的面部表情及严重衰竭。

卵巢囊肿食疗方

仅供参考,具体需要询问医生

山药核桃仁炖母鸡汤

原料:母鸡一只,山药40克,核桃仁30克,水发香菇25克,笋片25克,火腿25克,母鸡一只,黄酒、精盐适量;

制法:将山药去皮切薄片,核桃仁洗净;净母鸡用沸水焯去血秽,放在汤碗内,加黄酒50毫升,精盐适量,鲜汤1000毫升;将山药、核桃仁、香菇、笋片和火腿片摆在鸡面上,上笼蒸2小时左右,待母鸡酥烂时取出食用。

功效:补气健脾,活血化瘀。

适用:卵巢囊肿并现神疲体倦、气短懒言,乏力,动则益甚;下腹隐痛喜按,月经后期量少,舌淡暗,边有齿印,脉细涩,症属气虚血瘀者。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