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随时信息获取
咨询热线:
133-4395-1568
上期完美收官
面授现场 期待精彩下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考文库 >> 性病专题 >> 艾滋病 >> 列表
搜索 收藏

我的收藏

请先登陆
艾滋病复发,艾滋病治疗
2018-01-09阅读:11310 学员编辑 收藏
一、艾滋病治愈后会不会复发
二、怎样有效的避免艾滋病
三、艾滋病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艾滋病治愈后会不会复发

1、艾滋病治愈后可能会复发

1.1、潜伏感染:局部黏膜外观正常且醋酸白试验阴性,但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可检测到HPV的存在,目前认为HPV潜伏感染是疾病复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艾滋病治愈后会不会复发

1.2、亚临床感染:肉眼不能辨认的皮损,但醋酸白试验阳性,可表现为:微小无蒂疣、微小乳头状隆起、外观正常的环状皮损。

1.3、特殊部位人乳头瘤病毒(HPV)存在:如女性宫颈、男性尿道口内HPV感染,因感染位置较深,不易被发现,治疗往往不彻底,且局部环境又利于疣体生长。

1.4、患者个人不良卫生习惯、男性包皮过长、女性各种外阴阴道感染及其引起的分泌物增多造成局部的潮湿环境等,有利于HPV生长,导致复发。

2、艾滋病的几个典型时期

窗口期即从艾滋病病病毒感染到可以检测出来这一段时间。在窗口期,即使已被感染,但在血液中也检测不到艾滋病病毒抗体,只有在窗口期之后,即在感染2-3个月后才可检测到,由此证实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然而,窗口期感染者的各种体液或分泌物中已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因此,接受检测后的阴性者,在3个月后要进行复查。如果确已受到感染,这时抗体便可检测出来。

潜伏期即从感染上艾滋病到发展为艾滋病患者的这一段时间。通常,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平均经过7-10年的时间,才能发展为艾滋病患者。在此之前,他们从外表上看上去与健康人一样,可没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自己并不知道已感染上艾滋病,但潜伏期也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传染期即指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有能力传染给他人的这一段时间。从感染期到发病死亡前,都属于传染期。一般而言,窗口期和发病期的传染性要比潜伏期更强,但后者无症状时间较长,因此传播或扩散性较大。

3、蚊虫叮咬会引发艾滋病吗

有人从蚊子胃内分离出艾滋病病毒(HIV),发现蚊子吸了艾滋病病人的血液后,HIV可在蚊胃中存活三四天。但专家们认为,这并不能说明蚊子能传播艾滋病。有人担心蚊子嘴上残留的血液含有HIV会传染给人。但研究发现,蚊子嘴上残血量仅有0.0004毫升,按此计算,要叮咬 2800次,残血量中才能携带足够量的HIV引起传染,而蚊子在吸一次血后至少4天不再叮咬吸血。此外,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也不支持蚊子能传染艾滋病的这种说法。因为与其他年龄组比起来,青少年中艾滋病发病极少,而他们往往有较多的被蚊子叮咬的机会。因此,目前认为,蚊子只是HIV的暂时携带者,还不能证明它们能够传播HIV。

怎样有效的避免艾滋病

1、性传播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导致艾滋病最广泛的一种现象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洁身自爱。

艾滋病治愈后会不会复发

2 、穿耳或身体穿刺,文身,针刺疗法或者任何需要侵入性的刺破皮肤的过程,都有一定的艾滋病病毒传播危险,所有这些卫生条件无法达标者,我们一定要远离。

3 、艾滋病病毒可在怀孕,分娩或者孩子出生后的母乳喂养过程中传播,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如怀孕应人工流产,或者采用人工喂养,也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性。

艾滋病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1、艾滋病对个人的危害

生理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发展成艾滋病人,健康状况就会迅速恶化,患者身体上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最后被夺去生命。

心理、社会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心理上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容易受到社会的歧视,很难得到亲友的关心和照顾。

艾滋病治愈后会不会复发

2、艾滋病对家庭的危害

社会上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种种歧视态度会殃及其家庭,他们的家庭成员和他们一样,也要背负其沉重的心理负担。由此容易产生家庭不和,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因为多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处于养家糊口的年龄,往往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当他们本身不能再工作,又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时,其家庭经济状况就会很快恶化。有艾滋病病人的家庭,其结局一般都是留下孤儿无人抚养,或留下父母无人养老送终。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编辑,涉及的药方仅供参考学习,请勿盲目试用,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如需了解专业中医常识、对症下药,请加客服,进入老师的视频直播间免费学习,免费咨询!
康源热线:400-609-6111(400免费电话)
客服咨询:15603951551(产品咨询)、13343951568(培训咨询)
微        信:kymyjqw(公众号)、13343951568(个人号)
线上课堂:下载“千聊”app,搜索“康源.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康源晶月&爆品中医实战特训营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21975号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24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22-003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2131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