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油炸煎烤食物,凡用油炸、烧烤的食物,食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并能生火。如炸猪排、烧鸡、烤鸭、煎饼、油条等。
忌发物,烧伤病人对发物非常敏感,食入后可使创面不易愈合,并产生水肿。常见的发物有猪头肉、老母猪肉、狗肉、鹿肉、雀蛋、鲤鱼、香菜、蒜苗及韭菜等。
忌粗纤维和胀气之物,常见有竹笋、毛笋、韭菜、芹菜、菠萝等,这类食物在烧伤者肠胃功能低下时,食入后会胀气而影响消化。
忌烟、酒、茶,香烟中的尼古丁使血管收缩,不利于皮肤创面的愈合。酒会扩张血管,并会促进血液循环。当有感染时,应忌酒,早期蛋白大量渗出更应忌之。饮茶虽然补充液体,但在机体需要营养时,大量饮用茶水会冲淡胃液,影响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此外,烧伤病人在发烧时不宜饮用茶水,因为茶水中的茶碱能升高体温,而降低解热药的作用。
病人卧床休养,包括入口不大、皮肤烧伤面积较小者在内,均需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伤处一般应用暴露疗法,保持伤肢清洁干燥,每日消毒皮肤2~3次。
伤后3~5日,可行第一次手术。先切除确定的表现坏死组织或焦痂,探查其深部组织。如未明显感染,则比较彻底地切除失活组织(不出鲜血、电刺激肌不收缩等),然后以药液纱布包扎。隔2~3日再次手术探查,清除其坏死组织,直至可以缝合伤口或植皮。
电烧伤是指电流通过人体产生热电效应、电生理效应、电化学效应和电弧、电火花等致人体以及皮肤、皮下组织、深层肌肉、血管、神经、骨关节和内部脏器的广泛损伤。
电烧伤的高发人群是从事电力行业的职业人员。
轻者有恶心、心悸、头晕或短暂的意识障碍;重者昏迷,呼吸、心跳骤停,但如及时抢救多可恢复。
电击伤表现为面色苍白、头晕、短暂意识丧失等,严重者为电休克。如果电流通过心脏或脑,可造成心跳和呼吸停止。
电流通过人体有“入口”和“出口”,入口处较出口处重。入口处常炭化,形成裂口或洞穴,烧伤常深达肌肉、肌腱、骨周。损伤范围常外小内大;浅层组织尚可,但深部组织可夹心坏死,没有明显的坏死层面;局部渗出较一般烧伤重,包括筋膜腔内水肿;由于邻近血管的损害,经常出现进行性坏死,伤后坏死范围可扩大数倍。在电流通过的途径中,肘、腋或膝、股等屈面可出现“跳跃式”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