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部异物感要少吃或不吃煎炸、辛辣刺激性食物,如:油条、麻团、炸糕、辣椒、大蒜、胡椒粉等。
爆米花,即炒米,咽喉肿痛者忌食。爆米花易伤阴上火,益增其疾。正如清代食医王孟英所说:“炒米虽香,性燥助火,非中寒便泻者忌之。”爆米花易伤阴上火益增其疾。
橘子,性凉,味甘酸,民间多视之为上火之物。如过多食用,极易出现咽喉干痛,口舌生疮或溃疡。所以,在患有咽喉肿痛期间,暂不宜多吃橘子。
龙眼肉,即桂圆肉。性温热,味甘甜,易助热助火助痰。《药品化义》说它“甘甜助火,若心肺火盛,皆宜忌用。”《随息居饮食谱》也认为“内有郁火均忌。”咽喉肿痛多属内有郁火,或肺热火炽所致,故应忌食之。
提倡细嚼慢咽的用餐习惯,切忌狠吞虎咽,囫囵吞枣。
进餐时宜集中注意力,不要边吃边说,甚至嬉笑打闹。
鱼刺、肉骨呸咽后,不要用蔬菜饭团等反复强咽,也不要盲目用手指挖取,以免加深异物刺人。
经咳嗽、催吐等简易方法未能排出异物,须及时去医院就诊。
咽部异物是耳鼻喉科常见急症之一,易被发现和取出。如处理不当,常延误病情,发生严重并发症。较大异物或外伤较重者可致咽部损伤。
口咽及喉咽部异物,多属经口进入的尖锐细长物品,如鱼刺、麦芒、竹丝等,可刺入扁桃体、咽侧壁、舌根或会厌谷等处。较大异物常停留于梨状窝。尖锐异物可能刺透并穿过咽黏膜,埋藏于咽后壁,引起继发感染,甚至酿成脓肿。
鼻咽异物较少见,可见于小儿、外伤或手术中的意外,常有鼻阻塞症状,鼻涕带臭味,可有不明原因的发热等症状,可并发咽鼓管炎、中耳炎等。
常自觉咽喉刺痛,吞咽时加剧,多不能转动颈项。病人能指出疼痛所在部位。
喉咽异物多见于梨状窝或环后,症状同口咽异物。因异物较大,多有咽下困难,刺激喉黏膜,可有发痒、咳嗽,甚至引起喉黏膜水肿、血肿等。如阻塞喉入口,可有窒息的危险。有时因呛咳、吞咽、呕吐等动作使异物被吐出或咽下。